一是提升高新区的创新能力。尽快修订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创新高新区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新区管理体系,强化高新区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孵化器建设专业化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增强高新区发展创新能力。促进四个高新区向创新型园区转型。推动柳州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加快推进梧州、钦州等符合条件的地区建立自治区级高新区。
二是培育和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进一步规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新认定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深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线图研究,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培育和支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拓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突破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瓶颈。着力在软件产品开发及网络应用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先进制造业信息化技术、非粮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三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海洋等新兴产业,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宏观战略研究,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逐步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广西自治区产业中的比重。
四是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继续推进制造业技术示范工程及示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自治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双百”示范工程建设。2010年,在冶金、电力、林浆纸等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行业创建5-10家应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实现节能降耗的示范企业和5-10家应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实施循环经济建设的示范企业;培育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城市1-2个;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15家;推动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