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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3期(总第74期)

2007-12-11 16:11:44  来源:  作者:  字体大小:   阅读:300

广西科普工作简报

GUANGXI KEPU GONGZUO JIANBAO

 

2007年第3期(总第74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7520

 

编者案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发布实施。为了做好《纲要》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本刊全文转载。希望各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推动我区“十一五”科普工作的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

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纲要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广西科普事业发展,促进广西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整合要素、集成优势的途径,依法科普;坚持大科普工作格局,为全面提高我区公众科学素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富民兴桂新跨越的宏伟目标作贡献。

二、发展目标

我区科普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深化改革,强化创新,建立政府大力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市场有效推动的科普体制和机制。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拓展以科普场馆、科普示范基地、科普传媒为依托,覆盖全区的科普教育网络体系。大幅度提高全区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创新文化氛围形成,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科技支撑。

十一五期间,科普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一)建设科技场馆体系。新建广西科技馆,修缮和更新自治区博物馆展品,地级市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的科技场馆,县级建设综合性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或青少年科技活动站,乡镇和社区建设科技文化活动室,初步构架布局合理、具有特色的自上而下的全区科普场馆体系。

(二)创建科普示范体系。到2010年,新创建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200个;新创建自治区级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基地100个,全区有30个以上县(市、城区)达到全国科普示范创建标准;创建一批科普示范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户(家庭),初步形成功能较为齐全、幅射范围较广的科普示范体系。

(三)建设科普信息化体系。加强科普网络建设,整合科普信息资源,建设广西科普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形成覆盖全区的科普信息网络和实现资源共享的科普数据库,建成35个现代网络科普示范基地。

(四)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

(五)完善科普教育、培训体系,拓展科普培训面。每年青少年、城市居民和干部接受科普教育培训的普及面达到60%以上。每年全区各级培训农民100万人次以上,其中女性占40%以上。

(六)建设、完善科普工作者队伍,繁荣科普创作。

(七)全区公众科学素质达到西部地区先进水平。

三、工作任务

以全体公众为科普工作对象,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加强和谐文化建设。

认真实施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促进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

(一)加强科普重点人群的工作

1.未成年人

以激发学习科学兴趣、宣传科学方法、倡导科学精神,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科普工作。通过实施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等,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结合起来,造就全面发展的新人。

发挥中小学校科技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加大科普教育力度。加强创新教育,建立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科技实践场所,联动社会力量,开展课外、校外科学探究学习、科学实验、科普竞赛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科普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融合。

依托社区,积极开发社会、家庭科技教育资源,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的协作,形成三位一体的科技教育机制,全面推进青少年科普工作。结合农村实际,开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科技教育,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各单位和各阶层都要建立为青少年服务的组织,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

积极创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培育和创建一批科学氛围浓厚的科普示范中小学校。

2.农民

以带动农民持续增产、增收,不断地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建立和完善示范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服务网络和人才队伍。逐步建立农村科技教育、宣传和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开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活动。

大力推广农村适用新技术、新品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普及农村种养技术、经营管理技术,促进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推进科技扶贫试点工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转移,推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重视农村妇女的科普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村科普组织网络、科普宣传教育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依托星火培训、远程科技教育等网络,建立完善农村科技教育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服务与科技文化教育活动,丰富农村的精神文化生活。

宣传科学发展观,树立讲科学、用科学、破迷信、除陋习的良好风尚,创建一批科普示范村。

3.城镇劳动人口

面向城镇劳动人口,宣传科学发展观, 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加强技能培训的宏观管理和专门规划,加强各部门在科技教育培训方面的合作,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项职业培训计划。

发挥企业对劳动者科技教育的主体作用,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企业建立学习型组织,开展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职工技能大赛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带薪学习制度,促进企业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

优化整合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形成覆盖广泛、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以城镇社区为依托,利用已有的科技、教育、文化公共设施和资源优势,广泛开展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为城镇劳动人口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途径,促进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结合城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社区居民科普活动,创建科普示范街、示范户、科普文明社区,力促涌现一大批环境优美、卫生安全、和谐健康的文明社区。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工作,着重培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增强科技意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建立学习现代科学知识、接受科普教育的制度。组织制定培训计划,编写有关教材,开展培训活动,并纳入干部的考核指标之中。继续办好科技系列讲座,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普工作

以促进科技开发、科技扶贫和文明生活建设为重点,加大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工作力度,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

加大科普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工作手段和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科普工作能力。科普工作与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相结合,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科技文化馆(站)。大力实施科技示范项目,推广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经济。

(三)强化基础建设,提高科普能力

重点建设和改造专业科普场馆,促进社会科普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为大幅度提高我区科普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1.科普场地

加强专业科普设施建设。以新建广西科技馆为中心,建立地级市的区域性、专业性的科技场馆,县级的综合性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或青少年科技活动站,乡镇和社区的科技文化活动室。科普场馆建设力求各具特色,列入各级政府建设计划。对现有科普场馆进行以强化科普教育功能为主的改造,突出互动性、娱乐性和教育性。各地级市应配备科普宣传专用车,充分发挥其作用,使之成为流动的科技馆。

组建社会化科普设施网络,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场馆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和企业建立专业产业科技场馆;增选一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现有的科研、生产设施对外开放;在具有科普示范教育功能和较大影响的单位或机构建立科技教育基地。

2.科普传媒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的传播手段,办好科普专栏、专版和节目,多创精品,坚持和打造具有特色的品牌栏目。加大科普创作支持力度,以多种形式支持科普图书、报刊、科普影音作品、网络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丰富我区科普资源。坚持引进与自创相结合,实施精品后补助制度,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科普作品,繁荣我区科普创作出版事业。

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从政策、资金上加大支持的力度。集成各方科普资源,搭建科普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一批面向社会公众、各自独立又相互联接、功能互补的科普网站,建立农业技术、生活百科、科技人物、科普作品、医学医疗保健等数字科普资源数据库,开发科普展示体验系统、虚拟现实科普成果展播系统等互动式的多媒体应用系统,建设现代先进网络手段与科普活动结合的现代网络科普示范基地。

(四)加强科普培训工作

整合社会培训资源,构建有序、规范、科学的科普培训管理制度,建立科普培训社会化组织和体系,实现科普培训途径的社会性,形成全社会动员培训的运行机制。

科普培训与社会生活、生产和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科普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加强及规范科普培训教材的编写;加强科普培训基地、场所建设,增加院校、场馆、基地的培训功能。

加强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有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应对能力。

科普培训的重点任务,一是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和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培训,提出目标,制定方案,编写教材,有效组织实施;二是重点建设10个农民科技培训示范基地、10个城市居民科技培训示范学校,带动推进科普培训工作。

(五)举办重大科普活动,打造、提升科普活动品牌

以大联合、大行动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科普活动。自治区和各地、各单位每年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服务县域经济专项行动、十月科普大行动、三下乡 大型专题科普讲座、全国科普日,以及为发展区域经济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提供科技服务等大型综合性科普活动。长期坚持,不断创新,形成制度,规范高效,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和活动质量,打造我区科普活动精品,提升我区科普活动品牌效应。

积极探索大型科普活动的运行方式,引进市场机制,使科普投入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规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让科普法规深入人心,促进贯彻实施。

制定配套政策,落实科普法规。制定我区科普税收、科普场馆等科普专项政策条例,有效地推进科普法规的实施。

(二)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强化宏观调控,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管理和增加投入等,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科普工作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科普工作纳入广西科教领导小组的职责范围,成为科教兴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科普工作与科技创新作为科技工作的两翼共同发展。

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能,实现科普工作的责任化。

充分发挥科协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

(三)建立全社会科普动员体制、机制

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政府大力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市场有效推动的科普工作新格局,造就科普工作体系与科普支撑体系有效互动、公益化建设与产业化发展有效互动的新局面。结合社会公益事业的特点,建立非营利性科普机构和科普场馆的现代管理体制,引入非营利机构运营模式,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专项支持制度,实行鼓励企业和民间资金投入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政策,形成开放、竞争、流动的新机制。

坚持大科普的方向,通过创新机制、政策引导、强化措施,促进各级科普工作组织建设,扶持发展社会化科普组织,组建科普工作组织体系,构筑合作、互动、全方位、立体的科普教育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经常性科普活动制度,坚持组织综合性大型科普活动,坚持开展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的科普活动,坚持举办各种纪念日、主题日和公共安全的科普宣传,坚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下乡、下厂、进社区、进学校开展科普活动,促使科普工作走上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的轨道。

(四)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立足于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从事科普活动的积极性,推动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的环境,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庞大的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传播、科普创作、科普产业开发的科普人才队伍。

加强科普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创建环境,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科普专业人才队伍的素质,稳定和发展科普专业人才队伍。

加强科普兼职队伍建设。动员广大科技人员从事科普活动,培养发展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城市社区科普宣传员、企业技术创新带头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能手,以及科普志愿者等,不断发展壮大科普兼职队伍。

重视并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使之成为科普队伍的主要力量之一。

加强科普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科技人员进行科普创作,积极培训和培养各级科普创作人才,进一步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科普创作中的作用,造就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科普创作队伍。

积极创建条件,力争高校设立科普相关专业,培养科普后备人才。

(五)切实加大对科普的投入

各级政府切实加大对科普的投入,建立投入机制,把科普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把科普场馆建设资金列入基本建设计划预算;对大型综合性科普活动经费列入财政专项开支;对重点科普项目经费列入科技经费支持。各级有关部门在业务工作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开展科普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科普发展基金。积极引导、吸纳社会个人、团体、企业以及海外对科普事业的各种捐赠或赞助。

鼓励、吸引各方力量投资运营科普事业,推动科普产业的发展。

(六)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

加强科普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关系,研究学习国内外在科普资源开发、活动形式、模式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办法,推动我区科普工作的发展。

积极参与泛珠三角经济区及各类区域经济科技协作,力争形成区域科普资源互补、联动发展的格局。

通过组织开展服务于中国-东盟博览会的科技专项行动,发展与东盟国家科普交流渠道,探索科普工作国际化的新路子。

(七)开展科普理论研究,做好科普基础工作

加强科普理论研究工作,安排重点研究课题,开展科普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坚持组织开展广西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形成制度,积累资料,做好分析,提供决策服务。加强科普调查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制度和统计网络,规范统计方法和手段,提高统计水平和质量。

(八)建立健全科普工作激励机制

建立科普工作表彰奖励制度,构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科普奖励体系,加大表彰奖励的力度和广度。

对优秀科普作品进行表彰奖励,科普成果列入广西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对在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定期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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